6、强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十五”期间,推动了55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恢复治理率达到25%,土地复垦率为8.9%,出台和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7、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从2004年6月开始,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处置。从2005年3月起,所有探矿权以及市场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除外)。严格了新设置采矿权的审批;规范了采矿权市场转让行为,建立和完善了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了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交易条件、方式和程序;加强了矿产资源评估师、拍卖师队伍建设,规范了中介组织行为。
(二)问题与形势
1、地质勘查有效投入不足。后备资源短缺,矿产资源有效保障压力增大。
2、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山数量过多,规模过小,矿山采选冶结构失调,采选能力小、深加工能力小,冶炼能力大,矿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
3、矿产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小型矿山开采方式落后,“三率”水平低,采富弃贫、采厚弃薄、乱采滥挖现象还未根本消除。矿山综合利用能力低,开展综合利用矿山仅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25%,资源浪费严重。
4、“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应用不够。我省有色、黑色金属矿产富矿短缺,需大量从省外、国外购进,长期依靠简单贸易解决,对应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以投资入股等方式获取省外或国外矿产资源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源供给保障程度低。
5、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严重。由采矿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及铅、镉、汞、砷等有害元素对环境的污染等人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治理计划多,执行落实少。
6、矿业权市场有待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发展很快,亟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两权市场。
7、矿业秩序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在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屡禁不止,越界勘探、圈而不探等现象依然存在,管理、执法不到位,矿政管理越位、缺位现象尚未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发证,“一矿多开,一证多井”等现象时有发生。
8、全球资源争夺白热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资源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需求无限和结构不同,资源有限和分配不均的矛盾日益突出,国际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特别是进入21世纪,全球石油价格大幅攀升,铁、钨、铜、铝、铅、锌、镍、金等重要矿产品价格一路走高,资源问题成为全球焦点。发达国家主导世界资源竞争以及美国力图重构世界资源分配格局的现实状况,使资源问题变为与国际金融秩序和国际政治秩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国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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