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辽林字〔2007〕23号)
各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省厅制定了《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辽宁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辽 宁 省 林 业 厅 二OO七年六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指导思想
1.3 工作原则
1.4 编制依据
1.5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2.2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
2.3 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体系
3.2 监测机构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 应急结束
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善后处置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6.2 经费保障
6.3 物资储备
6.4 技术保障
6.5 监督与演练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7.2 预案制定、解释与修订
7.3 地方预案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7.5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录
附录1 请示启动预案格式
附录2 地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附录3 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附录4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表
附录5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格式文本
1 总则
1.1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