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暨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发展抓项目”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政府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暨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小系 副省长
召 集 人:邵克文 省政协副主席、省发改委主任
赵 春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忠敬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西部开发办主任
于光明 省经委副主任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马秉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阮文易 省建设厅副厅长
骆洪元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新中 省环保局副局长
齐永刚 省安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邵克文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促进和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协调统一各部门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