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计字〔2007〕50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下发特急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根据要求,我省确定了章丘等29个县(市、区)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是国务院针对我国粮食生产新形势,提出实施的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推动粮食生产进一步恢复发展的重大项目。扎扎实实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省粮食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农业部《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操作规范。要实行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有关县(市、区)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长和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第一、第二行政责任人,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承担单位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负总责,行政领导负监管和指导责任。要实行项目责任终生负责制,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首先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行政领导人的失察责任。要加强民主集中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扎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县(市、区)要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抓紧完成。一是要领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和投资标准。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全部为标准粮田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整理、田间排灌、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配肥站、晒场及地力与墒情监测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配肥设施和地力与墒情监测设备购置不超过10%,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平衡施肥等作为项目配套保障措施,不计入投资测算范围。各县(市、区)建设任务均不超过1.95万亩(详见附件)。标准粮田建设投资采取“中央定额投资、地方定额配套、不足基层自筹解决”的方式,中央补助投资标准为每亩200元,地方配套投资标准为每亩100元,其余由基层自筹解决。中央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地力监测和配套设施建设等。二是严肃认真。要严格执行下达的建设和资金规模,防止超规模和脱离实际。要选好项目地址,细化项目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以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上报。三是要按程序准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市、区)农业、发改部门联合报到市相关部门,市农业、发改部门于9月10日前联合报省农业厅和省发改委(共一式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