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强化,农村土地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农业税的全部免除和农村“路水电气医学”等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民权益显得越发重要,农民承包土地和珍惜土地的愿望将越来越强烈,一些长期潜伏的矛盾和问题也必将加速显现,维护农民土地等基本权益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既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切实搞好专项治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起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得到切实落实,农民土地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违法违规征收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遏制,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
(一)以贯彻《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要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的后续完善工作,凡是尚未进行延包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延包;土地承包期不到30年的,一律延长至30年;承包土地没有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合同并将合同文书发放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存或扣押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没有发放到户的,要通过这次集中治理换发补发到户;所留机动地超过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5%限额的部分,要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仍存在的“两田制”问题要彻底纠正。2007年年底前,未开展延包工作的村组要全部完成延包工作,能够确地到户的村全部落实“五到户”,人多地少、难以实行分户经营的城郊农村要采取确权、确股等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人。今后,除对因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和国家政策性移民等特殊情形而失去土地的农户,可以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承包期内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必要调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调整农户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