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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2)人员培训资料。
  (3)历年监测资料:2004~2007年碘盐监测资料、2002年、2005年碘缺乏病监测资料等。
  (4)检查督导资料:开展碘缺乏病督导工作的方案、总结报告等。
  (5)部门协作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通报资料等。
  (6)宣传资料:每年“5.15”碘缺乏病宣传日宣传资料及总结等。
  2、填写相关表格。各市必须于8月15日前汇总辖区各县数据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
  (1)县级卫生部门填写表1、2、5、9、10。
  (2)市级卫生部门填写表1、2、5、9、10,并将辖区各县上报数据汇总后填写表11。
  (3)表6、7、8由盐业部门填报。
  (4)表3、4为学生和家庭主妇健康教育现况调查表,各县组织五年级小学生和家庭主妇完成问卷后将得分情况统计后填入表10。
  3、现场调查
  (1)卫生部门: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乡,每个乡调查1所乡中心小学,每个小学抽查50名8-10岁学生的甲肿率及30人尿碘,另对30名五年级学生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在同一地区,入户调查10户食用盐及家庭主妇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重点为食用碘盐知识与行为)的认知情况。
  (2)盐业部门:负责调查碘盐生产加工单位的环境条件、工艺流程(自动化程度)、仓储条件、质量标准、质量监管、碘盐均匀度(含碘变异系数)及宣传工作等。每个省(区、市)随机检查1个碘盐生产加工厂(无生产加工厂时改查分装批发站),2个碘盐分装批发站,查看2004年以来有关资料。每个县随机抽查5家食盐销售点,重点查看食盐种类、销售碘盐常识和是否持证销售等。
  4、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1)碘盐合格率:> 90%;
  (2)甲状腺检查:8~10岁在校学生甲肿率
  --触诊法 < 5% (本次自查要求< 10% )
  --B 超法 < 5% (本次自查要求< 10% )
  (3)生化指标(尿碘)
  --8~10岁在校学生尿碘 ≥ 100ug/L
  --小于20 ug/L 的样品数 < 10%。
  (二)地方性氟中毒
  1、资料准备。
  (1)相关文件:上级或本级政府、卫生、盐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
  (2)人员培训资料。
  (3)历年监测资料。
  (4)检查督导资料: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督导工作的方案、总结报告等。
  (5)部门协作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通报资料等。
  2、填报数据。各市必须于8月15日前汇总辖区各县数据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
  (1)市、县级卫生部门填报表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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