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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珠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

  我市的科学技术奖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

  (一) 珠海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二) 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 珠海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我市科学技术奖的三个类别均对生产型的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经济指标的要求,见《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标准》)。有关文件及表格请查阅珠海市科学技术局网页(http://kjj.zhuhai.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并已进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补办登记手续)。

  2.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项目应是2001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并投产或实施三年以上。

  3.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应是2002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并已投产或实施。

  4.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5.申报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已获得的动物品种权、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为同行所认可。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二、申报的材料要求

  1.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补办登记手续,请下载附件“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生成登记表格和软盘,具体要求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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