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山西博物院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的批复
(晋价市字[2007]188号)
山西博物院:
你院《关于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的申请》(晋博发[2007]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以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旅游为目的的博物馆、纪念馆作用,经研究,同意你院对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