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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我省的宣传纪念活动将集中在今年8月至10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专题报告会

  省体育局将于体育法颁布日(8月29日左右)召开专题报告会,拟邀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部委领导、专家作专题报告,同时邀请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及有关厅(局)、大专院校等单位负责人出席。

  各市体育局、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学习研讨会、专家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主题纪念活动。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省体育局将通过电视台、《山西日报》等媒体发表纪念文章、领导讲话等。各市要利用当地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体育法,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制作体育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和影响力,全面展示体育法贯彻实施10周年来的成就。

  各市要注意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10周年的系列群体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健身广场、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十运会的举行和十运会期间的系列体育赛事开展宣传活动,在体育法颁布和正式实施纪念日期间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标语、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积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有奖征文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将在《中国体育报》、《法制日报》和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各市体育局、各单位要积极动员、鼓励广大体育工作者撰写介绍体育法律知识、体育执法经验、体育违法典型案件等方面的文章,并可约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围绕体育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写出有分量的文章。

  (四)组织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考试

  各市体育局、各单位要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关于组织全省公职人员“四五”普法总结验收考试的通知》(晋法治字[2005]3号)要求,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验收考试。各市体育局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当地考试,各直属单位按照省体育局要求统一参加考试。

  (五)继续开展以体育设施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

  开展体育执法检查活动是宣传贯彻体育法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文政法函[2005]814号)精神,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文化、文物部门开展一次以体育设施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以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体育法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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