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局关于下发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体政〔2005〕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5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
体育法》颁布10周年。2005年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 “2005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晋法治字[2005]1号)精神,围绕我省体育工作的重点和体育法制建设的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体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有效改善体育法制环境,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创我省依法治体的新局面。
一、加强体育立法,完善体育法规体系
《
山西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对推进我省体育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立法计划,2005年力争出台《山西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规范和促进全省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体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各单位对于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和宣传;继续围绕《
体育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我省的三部地方性法规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体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体育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