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组织、策划大型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创建法制宣传网页等日常普法工作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体育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快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努力提高体育系统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项活动。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性体育活动相结合的深度与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对象和要求
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
(一)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自觉学习
宪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深入学习体育系统编制的各种普法教材,及时了解并掌握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增强
体育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体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依法管理体育工作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体育系统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要逐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提高公务员法制学习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