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职责
1、监督学校体育设施规划的制定与落实;
2、配合体育经济处参与居住区、居民小区和乡(镇)、农村体育设施的规划,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3、检查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
4、配合体育经济处检查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
5、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专用体育设施的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行情况实施监督;
6、配合体育经济处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和改变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性质和用途的申请进行审查;
7、检查监督学校体育设施的使用情况。
(三)执法依据-《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执法职责
1、协助市场管理处对体育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
2、配合市场管理处对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审核。
(四)执法依据-《
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
执法职责
1、编制全民健身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研究和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
3、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测定;
4、组织培训、考核、评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
5、参与编制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监督《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五)执法依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执法职责
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体育进行指导。对学校体育课的开设、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体育师资力量以及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监督。
(六)执法依据-《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执法职责
1、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其所管辖单位组织实施锻炼标准;负责对达到优秀标准者颁发证书和奖章。
2、指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的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