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局关于表彰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晋体发〔2006〕4 号)
各市、县(区、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省体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体育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体育法制工作在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在我省体育法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决定对太原市体育局等4个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授予“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为了发扬成绩,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体育法制工作,依据评选条件并参照各市体育局推荐的人选,决定对王晓武等41名同志(名单附后)予以表彰,授予“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附件: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4个):
太原市体育局
晋中市体育局
长治市体育局
运城市体育局
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先进个人(41人):
王晓武 太原市体育局
罗朝宇 太原市晋源区文体局
张 薇 太原市杏花岭区文体局
牛慧娟 太原市迎泽区文体局
任晓艳 太原市体育局
武清海 大同市体育局
聂永红 大同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
郭 利 阳泉市体育局
白铁明 阳泉市矿区文体局
张贵云 平定县文化体育局
孙小保 盂县文体局
郭钢团 长治市体育局
武士贵 沁源县体育服务中心
王艳红 襄垣县体育运动中心
苗秀玲 潞城市体育运动中心
郝国兵 晋城市体育局
牛安胜 阳城县文体局
孟瑞发 高平市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