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行风和作风建设。严格体育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各种执法不当行为和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的现象,维护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体育权利。要加强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扩大人民群众举报、信访、投诉等法律监督渠道,争取权力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三)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体育法律服务途径
鼓励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体育工作实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业务;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建立以体育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专门体育法律服务机构,为体育工作者、体育组织和其他公民与组织处理体育法律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逐步完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设,为解决体育纠纷和保护公民体育权利提供有效救济服务。
(四) 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需要做出不懈的努力。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我省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在全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抓紧成立普法领导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推进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广大体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在体育界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氛围;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遵纪守法的运动员、教练员队伍。
要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教育和监督,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加大体育法制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体育比赛、重大活动等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宣传体育法律知识,宣传体育法制建设,提高宣传的广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体育专栏,做好体育法规、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体育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的深度,创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
(五)强化体育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各级体育部门要普遍设立体育法制工作机构,通过引进、招收或对现有人员的培养,提高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的法律水平。不具备设立专门法制机构工作条件的部门应明确管理体育法制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使全省体育部门形成上下有序、衔接明晰的法制工作组织体系。
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着体育部门的形象,关系着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和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与业务素质,努力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体育执法队伍;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和提高执法工作质量。
(六) 加强体育法制理论的研究工作
当前我省体育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落后于体育法制工作发展的实践要求,所以各级体育法制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体育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要注重对法制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法理分析,以指导和推动体育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
要在体育科研立项中增加体育法学内容,发挥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开展体育法学研究,逐步扩大体育法学的研究队伍,努力提高体育法制理论研究水平。
(七) 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对于各直属单位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各项目管理中心更应引起高度重视。项目管理中心不仅是一个独立的事业法人实体,还在全省范围内担负着运动项目的管理任务,是赋予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依法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省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在依法治理方面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对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模糊,身份意识不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都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中心,也是社会团体的协会,因而履行的行业管理职能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多重身份既能带来工作上的便利,身份灵活,手段丰富,但同时也能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我们有时只看到有利的一面而忽视不利的一面,很容易使自己陷入难解的纠纷之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比如在行业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是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但我们有些单位不重视制度建设,平时研究具体问题多,研究规章制度少,出了问题从制度上找不到相应的依据来处理,而是由领导来研究决定如何处理,事情过后往往仍不重视,不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不仅对事业发展不利,也给更多的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再比如在经济活动中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意识淡薄,轻信承诺,对合同陷阱不能识别,最后吃亏上当;还有就是项目管理中心的社会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中心承担着项目的管理职能,除了运动队伍建设、竞赛事务外,还承担着项目的普及与发展的任务,当前从体育行政部门到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行业管理的研究还不够,职能转变也不到位,致使项目管理中心社会管理职能比较弱,办得多,管得少,没有形成依法治体的规范体系。总之,省体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特别是项目管理中心,在全省体育事业的行业管理中处于重要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如果条件允许,各项目管理中心、体育社会团体要逐步设立处理法律事务的部门,指导本单位本组织依法开展体育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切实加强对体育法制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我省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加强体育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体育法制建设在这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把体育法制工作作为实施体育宏观管理的首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规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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