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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全省体育法制工作暨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下发以后,我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建立配套制度。到今年8月,省体育局共梳理执法依据17件,其中法律2件,行政法规6件,地方性法规4件,规章5件;确定了行政执法行为4 大类,其中行政许可8 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行为7项。根据《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发证与岗位培训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山西省体育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

  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是关系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因素。在抓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各级体育部门把加强体育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培训计划、培训要求、培训机构、考试考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等方面进行要求,严格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了体育行政执法人员符合省政府的有关规定。

  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在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以及有关部门和各级体育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各级体育部门以维护人民群众体育权益为重点,以体育设施管理和体育市场管理为切入点,推进执法工作。通过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对转变和回归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侵占、破坏、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维护了公民的体育权利。1998年由省人大牵头组织了全省范围的《体育法》执法检查,2003年底省政府组织了对全省贯彻落实“一法四条例”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全面推进了体育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体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面对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有时面对的违法主体是一些位高权重的部门,甚至是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特别是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用途的,很多就是政府行为。面对这种情况体育部门经常感到力不从心。但我们的执法队伍努力克服困难,一方面坚持原则,坚决履行法定职责,一方面注意讲究策略,注重实效,广泛利用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制止了一些违法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各级人大、政协、政府法制部门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新闻媒体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体育法制环境不断改善

  体育法制工作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全体体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而这正是普法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效之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的部署,我省各级体育部门制定规划、健全组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

  针对体育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甚至是体育系统内部的认知程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的状况,各级体育部门始终把体育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把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体育部门都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组和办公室,指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做到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大部分体育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

  在普法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广大体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体育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全省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每年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情况和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在运动队的普法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区别对待,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严格管理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特别是针对运动员年龄小、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分辨能力差的特点,采取邀请专家讲座、结合典型案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运动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3年 “非典”期间,人民群众体育热情空前高涨,各级体育部门抓住这一机会开展宣传,使人民群众在体会到体育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宣传和工作实践,我们也深刻体会到,只有让人民群众掌握法律,法律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如我省发生的体育设施被侵占挪用的违法行为,都是由人民群众依法反映的,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体育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五)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2001年国务院把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部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提出处理意见。2002年月10月和2003年3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300项,其中包括国家体育总局4项(跨地区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用品展览、展销活动的批准;体育经营活动审核;举办新闻发布会审批;举办教练员岗位培训活动审定);改变管理方式2项(用于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审定;全国性武术馆校评定),其中经营活动审核的取消对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带来了重要影响。

  从2002年开始,省体育局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负责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目前,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行政许可项目8项,分别是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从事射击竞技运动单位的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性质用途的初审;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开办武术学校审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举办体育竞赛的审批。可以说在非常不利的形势下,我省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阶段性的成果,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和体育部门职能转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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