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这个难题?一方面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法制观念,加强对体育法制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体育法制工作机构必须有所作为。除做好经常性的如执法培训、执法监督、建章立制等工作外,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是两个重要环节。实践要靠理论的指导,从我省来看,体育法制研究基本还是空白,所以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开展和组织体育法制理论研究,要调动社会多方面力量加入到体育法制理论研究工作中来,提高体育法制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比如经常听到说
体育法太软,操作性太差,那么其原因在哪呢?我们的同志是不是去分析研究了?大家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我感觉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
体育法在权利义务方面规定得不是很明确,法的内容就是规范权利义务,而
体育法没有把公民和组织在参加体育活动中的权利非常明确地提出来,也没有很明确提出义务主体在开展体育中的义务,当然也更缺少明确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渠道。但没有非常明确和很明确提出来,并不是说没有,那么是不是可以作一些研究,哪些可以明确提出来,通过我们地方立法把它确立起来,这样就有利于体育行政执法工作了。基层体育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同志们是工作在体育法制工作一线的同志,平时一定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中国有句俗话叫“有心人处处皆文章,无心人处处无文章”,实践中确实有好多东西,挖掘一下,对比一下,就会发现有规律的东西,这样的理论成果才更具有指导意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多了,法制工作自然就强化了,这样就可以解决好供给问题了。
需求有时候也是要用供给来创造,去刺激的。通过法制宣传,可以启动民间的和政府部门的法制需求欲望。过去我们在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日或纪念日都要进行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这样的宣传有一个缺点就是时间短,缺乏持续效果。因为对一个问题的认识和接受,一般需要反复地刺激才能形成。所以在宣传上应该结合我们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案例经常性地通过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自己的体育权利,知道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体育中的义务和职责,这样才能有效调动起人民群众对体育法制的需求;对政府部门也一样,比如以前在台球、保龄球等项目管理权限划分问题上,文化部门把这些项目列入了本部门的市场管理项目,有些市场发育好的或体育部门执法工作开展较早的地方感觉到了这个问题,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我们通过内部刊物、并借一些机会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这样使各级体育部门意识到这个事情,意识到其他部门侵犯了自己部门的利益,有了这个意识,自然就要维权,维权就要通过法制,体育法制建设自然就会受到重视。现在很多人不知道法制工作机构是干什么的,还是宣传不够。所以,我觉得无论从建设法治政府,还是从加强我们法制机构自身建设这个相对比较狭小的意义上来讲,都应该重视体育法制的理论研究工作和宣传工作。
另外法制工作是一项难度大、要求高的工作,法制工作机构的同志也比较清苦寂寞,工作成效往往也不能立竿见影。作为法制工作者,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爱护法制工作人员,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扎扎实实地抓好体育法制工作。
同志们,法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任重而道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和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为发展体育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体育法制建设同样面临难得的机遇。经过长时期的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的努力,我省体育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作用是明显的,但相对于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体育法制建设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法制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十多年来体育法制工作取得的进步和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使我们有理由对这项工作充满信心。让我们满怀信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推进体育法制建设,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山西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
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在山西省体育法制工作暨体育系统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于若洁
(2006年9月26日)
同志们:
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体育法制工作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年来我省体育法制工作情况,总结“四五”普法工作,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分析体育法制工作的现状和形势,以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体育法制工作。刚才苏亚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十年来我省体育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的情况以及今后的主要工作向各位代表作如下汇报。
一、 全省体育法制工作的回顾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体育工作进入了依法治体的新阶段。《
体育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下,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正确指导下,我省体育系统围绕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体育法制建设总体目标,按照“加快配套立法,建立健全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强化法制监督”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体育法》,体育法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体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体育法制工作在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