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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大型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扩大报道活动对社会的影响,用宣传报道推进“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围绕“三服务”、“三促进”活动的开展把宣传报道引向深入。尤其要以各种各样的新闻体裁,创新报道形式,最大程度地动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参与到报道活动中来。
  3、第三阶段:收尾阶段(11--12月)
  第一,报道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成果、成功经验。
  第二,对全年“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述评。
  第三,报道干部群众和患者家属对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的评价。
  第四,对“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宣传报道进行总结。各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报道活动,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道省卫生厅宣传报道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宣传活动,特成立山西省卫生厅宣传报道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李俊峰
  成 员:郝光亮 李书凯 王 峻 韩 敬 辛旭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郝光亮(兼)
  副主任:章启虎 丁高元 武瑞明 马润贵
  赵健武
  成 员:冀孝如 孙泽利 杨增芳 魏永红
  李国锋 曹宝珠 周国民
  联系电话:3580195 3580197 传真:3072128
  六、相关要求
  1.各市卫生局要迅速成立宣传报道活动领导组,整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该项工作。
  2.各单位党委办公室负责整个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的对外、对内宣传报道工作仍由原业务部门承担和实施。
  3.每月的30号前由各单位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把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月有报道价值的新闻线索(见附表1)和上月所有媒体刊登、转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在作风建设方面(包含“三服务、三促进”活动)的新闻报道资料(报纸、杂志、网站刊载和电视台、电台播发均要按发表日期先后顺序填写附表2,同时报纸、杂志要报送原件)一并上报于省卫生厅宣传报道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传真3072128)。新闻线索和新闻资料必须上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价各单位该项宣传报道工作成果的主要依据。
  4.各单位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新闻报道资料在整理、收集、填写附表2后(报纸、杂志附报原件)和5月的新闻线索一并报送。将附表3认真填写后也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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