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万盛区积极有效抗御“7·12”特大暴雨洪灾的通报
(渝办发〔2007〕1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普降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高发。万盛区在特大暴雨洪灾面前,未雨绸缪,雨中应对得当,雨后及时善后,确保了“零伤亡”目标和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防灾救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万盛区“7·12”灾情
2007年7月12日2∶00-20∶00左右,万盛区普降特大暴雨,降雨量达207毫米,是该区自1966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短时降雨量最大的一次。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全区8个乡镇、2个街道全部受灾。公路、农田、水利设施大量受损,93处地灾易发点全部不同程度发生险情,其中1个地质灾害易发带和5处地质灾害点发生较大险情。全区直接经济损失6500万元。
灾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00余人,全区无一人伤亡,抗灾救灾工作成效明显。
二、万盛区的主要做法
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救援科学,主要做到了“六个到位”。
(一)领导重视到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始终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将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2007年7月9日下午,在接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预报后,立即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各乡镇、街道及救灾、防汛、国土、安监等部门发出了预警,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关注此次持续性降水天气过程,切实防范山洪、地质灾害、雷电、煤矿透水等突发事件,并做好值班、监测及灾情处置工作。灾情发生后,区委书记程真祥亲自坐镇指挥、区长向涛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各类险情,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测预警到位
特大暴雨来临前,区委、区政府迅速启动防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及时发布全区防汛Ⅲ级(黄色)预警。对各水库、防汛重点区域和93处地灾点逐一安排专人进行昼夜监控,并将有滑坡前兆的区域内或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严格执行降雨量达50毫米时,所有矿井必须立即撤人停产的规定,组织全区所有乡镇煤矿及时撤出井下工人。同时,立即开展城区河道、排洪沟、通水道、国有公房、农村危房、学校校舍防汛排查,及时发现、消除灾害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