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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公文传输自动化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公文传输自动化的通知
(晋卫办[2006]4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了做好办公自动化公文传输系统的应用与管理工作,推动全省卫生系统办公信息化进程,省卫生厅决定开通全省办公自动化公文传输系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卫生厅公文的传输
  从2007年1月1日起省卫生厅将通过山西卫生信息网传输下发公文,2007年3月31日前实行“双轨制”,即网上传输和信函邮递同时进行。从4月1日起下发的文件将只通过网上传输下发。
  省卫生厅各处(室、局)按照发文程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有关管理人员确认后,加盖省卫生厅电子印章并发送给各收文单位。
  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各单位办公室要指定专人统一接收文件,请将人员名单和联系办法报送省卫生厅办公室和信息管理中心。12月30日前准备好计算机和彩色激光打印机或彩色喷墨打印机,并与省卫生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试运行。
  二、全省公文的传输
  山西卫生信息网是全省卫生部门公文传输自动化系统的网络平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办公室负责网上公文传输的管理工作,省卫生厅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公文传输自动化系统的应用保障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印发的不涉密的下行公文,可通过山西卫生信息网下发有关单位。该系统可以实现全省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的公文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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