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制与司法鉴定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标准,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多种形式对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行宣传学习,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司法鉴定管理人员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督察大队的作用,由法制科牵头会同市局相关科室联合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威,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维护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认真进行了司法鉴定机构申报、审核和年检注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人员4批23人参加了省厅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优秀司法鉴定机构、优秀司法鉴定人”创建活动,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司法鉴定业务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0家,司法鉴定人70名。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努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漯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开制度》和《漯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诺制度》,规范了服务行为,基本杜绝了“三乱”现象,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扣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三农”做文章,业务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共担任法律顾问810家,诉讼、非诉讼代理1656件。
6、司法考试工作:按照司法部“四最”、“四严”的要求,精心组织,圆满地完成了我市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市共有考生368名,其中 41名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通过率11.14%。
四、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出形象”的总思路,紧密结合建设“平安漯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监督,使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1、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对党组会议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重新修订,增强了各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为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制订了《2006年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意见》,对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任务作了具体安排,并严格落实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本月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督查;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头实施,避免了决策失误,提高了工作效能。
2、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激发全员创造活力。继续推行 “绩效管理”制度,并在征求各科室部意见的基础上,对绩效管理的内容、目标的下达和执行、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计分办法、考核结果的运用,特别是奖项的设置、加分等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使绩效管理的覆盖面更宽、目标更明确,增强了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大了对《绩效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管理办法,全面了解其内容。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真奖实罚,用制度管理人,更好地营造了“人争有为,事争一流”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