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工作:召开了第二届律协第三次理事会,对今年的律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建立了律协组织工作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健全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开展了“律师思想政治教育月”活动,提高了律师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筹建了“律师之家”,为全市律师沟通联系、交流业务、开展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深入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社会”活动,扩大律师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了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领导监管,实行月报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正面作用;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的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提高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党委、政府的水平与能力。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443件,代理非诉讼案件89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件,担任法律顾问342家。
2、公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
公证法》进行了宣传,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公证机构设置调整,确保了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优化公证资源配置,为公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积极开展了公证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公证服务层次和水平;引导各公证处在巩固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传统公证事项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保全证据、商标、专利境外注册等方面的公证事务,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全市办理公证事项7282 件,其中民事1523件,经济4826件,涉港、澳、台933件,办证合格率达99%以上。
3 、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协调努力,消除了县区法律援助经费空白点,全面建立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依托司法所在全市5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乡镇法律援助接待站,在全省率先形成了市、县(区)、乡(街道)、村四级联动的法律援助网络,为法律援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认真落实政府法律援助责任,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沐浴”到法律阳光;切实加强办案监督,开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电话,建立了办案质量监控制度、卷宗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推行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制定的《漯河市法律援助受援人经济困难标准》、《漯河市法律援助范围》、《漯河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协同局纪检监察室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案卷质量进行了检查,有效地规范了法律援助行为;积极开展“牵手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工会、法院、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赢得了农民工的一致好评。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6件,比去年增长46%,接受各类法律咨询4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