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强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显现法治城市建设成效
一是制定出台七类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标准,提高法治城市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制定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乡镇、民主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机关、法治学校和法治企业等七类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标准,提升了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启动普法依法治理十项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城市建设。下发了《漯河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明确2006-2010年依法治市暨法治城市建设十项活动牵头单位工作任务的通知》,召开了十项活动各牵头单位的协调工作会,全面启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十项活动;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全面复核,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四是继续抓好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制定下发了《漯河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标准》,明确“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达标条件,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实行居务公开,按照“逐年深化、整体推进、全面铺开”的要求全面启动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普法机制,加强对社居委干部的法律培训,强化对社区内流动人员、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创建新型文明社区;五是不断加强企业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了《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引导企业全面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我们在对全市基层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基层组织、队伍、业务、基础等方面的工作。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县区司法局长会,专门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县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文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落实。同时组织县区司法局长到济源考察学习,开阔了工作视野,增强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打造“第一道防线”品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民调网络,调整、巩固、充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解组织,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工作向私营企业等新领域延伸;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徽章、制度、文书、程序、统计“六统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基层民调工作信息库,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工作,提高民调网络的预防、排查水平和反应能力;加大对基层民调人员的培训力度,分阶段、分层次对基层民调骨干进行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调控能力;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规范开展;各级民调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全市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392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260件、调成11036件,调成率达98%,制止民间纠纷激化121起,制止群体性械斗和防止民转刑案件60起,制止群体性上访5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