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厦门市第一批指定典当行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厦经企〔2007〕1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
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4号)和《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典当行设立验资审计、法人股东财务状况审计和出资能力证明审计,以及典当行年度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确保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我局于4月18日-28日开展了公开选聘厦门市第一批指定典当行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工作。
截止4月27日下午五时,全市共有5家中介机构提交了密封的应聘申请材料。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局特邀有关专家参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我局监察室监督了整个选聘过程。经审查,5家申请人申报材料基本合格。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以下机构为厦门市第一批指定典当行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具体名单现予以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