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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医院管理年活动信息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医院管理年活动信息工作的通知
(晋卫办医 [2006]1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院:
  为全面推动全省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卫生部的安排部署,省卫生厅决定加强管理年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的分管领导要对信息工作进行重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搭建平台,扩大影响。省厅医政处分别与山西晚报、健康生活报联合进行医院管理年活动专题报道,并举办专栏作为平台,全方位宣传我省医院管理年活动。
  省厅医政处通过《山西医政信息》择录各地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上报卫生部并向各市政府和全省卫生系统通报。
  山西晚报刊登医院管理年活动消息,让社会各界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扩大社会参与面。
  健康生活报刊登医院管理年活动消息,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内部互通信息,相互促进。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卫生局、各医院要认真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的6项目标45项要求,积极筛选本地在某几个方面或某一项做的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总结成文字材料,连同图片资料及时报省厅医政处、山西晚报、健康生活报。
  四、严格考核,评分排队。省厅对管理年信息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厅管医疗机构得分情况,年终作为考评依据。要求每条信息不少于500字,每向省厅医政处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山西医政信息、山西晚报、健康生活报刊登一条加1分。每上报一条1000字以上的信息计2分,被山西医政信息、山西晚报、健康生活报采用一条超过500字的信息加3分,采用一条超过1000字的信息加5分。
  各市卫生局每月向省厅医政处上报的信息数量为:太原市15条,大同市8条,朔州市5条,忻州市8条,晋中市8条,阳泉市6条,吕梁市8条,长治市8条,晋城市6条,临汾市10条,运城市10条。各市辖区内二级、三级医院上报的信息计算在各市卫生局工作量之内。
  厅直厅管医院(含厅管民营医院)每月上报信息4条。
  省厅医政处接受信息电子信箱:wanghua66877@tom.com
  联系人:王 华    电话:0351-35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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