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时,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说明”,认真填好试填表。考生于规定时间从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志愿校验程序,将试填表的志愿录入,由志愿校验程序对考生所填志愿批次的正确性及是否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进行有限校验,若校验获得通过,须用志愿填报专用纸张进行激光打印,打印完成后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于规定时间上交报名点。报名点应为没有相应设备的考生提供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考生上交的志愿打印表由报名点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上交考区密封后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人员将志愿信息录入计算机。
普通高中普通生继续实行特殊学生免试破格录取。对于在综合素质评价总评六个维度的某一维度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又符合招生学校要求的学生可破格录取,普通高中应在规定的招生片区内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综合记录情况对这类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必要的特长潜能测评)。破格录取考生的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普通生招生总指标数的1%以内(占用该校招生计划指标)。学校应在4月25日前,将本校拟破格录取学生的条件、类别及相关要求和具体事项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后,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和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以及学校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原毕业学校推荐,可直接向报考学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从招生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考生据实填报后连同综合成长记录袋交招生学校审核。各校应于5月25日前将拟免试录取的对象名单、类别及理由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后,于5月30日前同时在前述三个网站、拟招生学校及毕业生所在校公示。公示后,招生学校应于6月5日前在上述三个网站公布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及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书面通知考生原毕业学校。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中招报名后免于参加中考。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继续向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四市招收择校生,每校计划指标40名,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四市的2007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双十中学同时还面向我省其他地市招收60名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学生,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其他地市的2007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集美中学面向全省招收100名学生,户口和学籍均在我省其他地市的2007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凡报集美中学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四校,反之亦然。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24日。凡参加本次五校联考报名者,不得再参加2007年5月13日至5月16日我市组织的面向全市的中招报名及后续的志愿填报。
报名考生须参加上述五校联合举办的考试即“五校联考”,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6日、7日。
各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于6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以上报名、考务、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五)考核和体检
1.报名表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借读生由接受其借读的学校填写),非应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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