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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招生类别:省二、三级达标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普通生;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门地区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一批剩余指标;在厦门地区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范围:按《招生计划》划定的片区和指标招生。

  招生条件:①省二、三级达标普高普通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到招生学校所在片区二、三级达标普高的最低控制线,理化政等级组合达到二类等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②一般普高(含民办普高):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到招生学校所在片区一般普高(含民办普高)的最低控制线,物理、化学、政治三科等级组合达到三类等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③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门地区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条件同第一批。④在厦门地区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若本批次普高学校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在该批次控制线下5分内,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搜索尚未出档的考生,直至完成剩余的招生计划;若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依上述作法以5分一档为线进行降分投档,但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40分且不低于全市最低保底控制线。

  第四批设10个志愿。

  招生类别:省二、三级达标普高择校生、综合高中;在厦门地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批剩余指标;厦门地区内的非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厦门地区外的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所划片区。

  招生条件:①省二、三级达标普高择校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理化政等级组合达到三类等级。在此前提下,在该校普通生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根据考生志愿和考生的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校生遵从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原则。②综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到该批次综合高中的最低控制线,理化政等级组合达到三类等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③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所有考生应在所报的所有志愿中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学或借读到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

  各报名点务必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要准确、详细地把志愿填报办法告知考生及家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或改报指定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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