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愿填报及招生条件
今年继续实行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时间为7月中旬。考生应根据自己报名点所在片区按《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片区选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设全市最低保底控制线。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本批次招生计划扩大一定比例设定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考试总分和照顾分,下同)批次控制线,同时设定物理、化学、政治三科等级组合(以下简称“理化政等级组合”)的类别,其中一类等级组合为AAA、AAB和ABB,其余等级组合形式于中考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四)志愿设置及招生条件
考生志愿表共设4个批次。
除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空乘专业只录取第一志愿外,各批次其他学校如第一志愿未录满额,可招后续志愿。
第一批设8个志愿。
招生类别: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厦门二中普通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五缘学村的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五年制高职和在厦门地区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范围: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面向全市招生;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门地区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招生计划》划定的片区招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翔安一中、松柏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等九所一级达标校在面向学校所在地片区招生的同时,每校向其他两个片区共招10名符合该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考生。厦门二中在面向思明和湖里片区招生的同时,向其他两个片区共招45名符合该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考生。本批次投档录取中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不录取跨片区报名考生。
招生条件:
①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6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投档分达到该批次普高的统一控制线,理化政等级组合必须达到一类等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对理化政等级组合AAB以上(含AAB)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再对理化政等级组合为ABB的未出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②厦门二中的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6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投档分达到该批次普高的统一控制线,物理、化学、政治三科等级组合必须达到二类等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投档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③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理化政等级组合达到三类等级;投档分的录取控制线为270分(若招不满可降至243分),需面试的专业经面试合格(招生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5)。师范类(只招本市常住户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师范类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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