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教局综〔2007〕31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单位:
《厦门市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日
厦门市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厦门市教育局 2007年4月20日)
根据《
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认真执行。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二)考试科目
1.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
语文、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题由市广播电台统一播放。政治科实行开卷考试。
各科满分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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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政 治 │ 物 理 │ 化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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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面 │ 150 │ 150 │ 150 │ 100 │ 100 │ 100 │
│ 满分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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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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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午别 │ 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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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 │ 上午 │ 8:30--10:50 │ 语文 │8:30--8:55为听力考试时间 │
│(星期五)├────┼────────┼──────┼───────────────┤
│ │ 下午 │ 15:00--16:30 │ 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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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上午 │ 8:30-10:30 │ 数学 │ │
│ 星期六) ├────┼────────┼──────┼───────────────┤
│ │ 下午 │ 15:00-17:00 │ 英语 │15:00-15:25为听力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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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上午 │ 8:30-10:00 │ 化学 │ │
│ 星期日) │ ├────────┼──────┤ │
│ │ │ 10:30-12:00 │ 政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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