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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3.严格按照规定管理项目补助经费,不得挤占挪用。
  4.加强对派驻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同时要加强教育,要求派出人员把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努力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
  5.派驻人员要坚持在受援医院临床一线工作,开展培训一年内需累计达到100个学时,受援医院和患者对派出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受援医院
  1.为派驻医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在食宿方面提供方便。
  2.对派驻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并进行考核。
  3.为派驻医师开展临床工作和培训教学工作创造条件。

  省卫生厅____________      市卫生局____________
  支援医院____________      受援医院____________

  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医师考核办法

  一、派驻医师考核工作,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由受援医师具体实施,支援医院积极配合。
  二、支援医院与每一位派驻医师签定责任书,根据对口支援双方医院的支援协议将任务分解到每一位派驻医师的头上,实行绩效考核。
  三、派驻医师接受受援医院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受援医院通报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派驻医师在受援医师工作期间,每天要写工作日记,每月要有小结,支援工作结束要有个人总结,填报“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考核表”。
  五、派驻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根据受援医院需要也可以是具有相关职称的医院管理或护理管理人员)。
  六、派驻医师在受援医师必须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要注意派驻人员在专业和技术方面的连续性,做好衔接工作。参加对口支援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在县医院工作时间作为晋升职称时在农村服务时间计算。
  七、每名派驻医师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医院对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派驻医师在受援医院工作时间,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培训教学情况,当地患者对派驻医师的评价等。考核结果反馈支援医院,作为派驻医师年终考核和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
  八、本考核办法由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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