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晋卫医 [2006]4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院:
卫生部、财政部决定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第二年度工作从2006年6月-2007年6月为止。现将《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
(2006年6月-2007年6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2005年度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贫困县医院进行对口支援,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执行方案。
一、项目目标
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2006年6月-2007年6月组织省市医院175名医师对口支援国家贫困县医院,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二、实施原则
(一)中央指导、地方实施。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安排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省卫生厅、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管理及落实地方补助经费。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将项目实施与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山西省卫生下乡三五工程”结合起来,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卫生支农和新毕业学生下乡服务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从受援县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和县医院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支援医院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确保派出医生发挥作用。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项目执行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保证实现工作目标,杜绝形式主义。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让农民实实在在得到好处。
三、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
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
朔州市:右玉县
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吕梁市:兴县、临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