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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市2007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排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三、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当事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监测数据库和预测预报系统建设,保障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防治;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移民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包括三峡库区和彭水乌江电站建设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和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门要加强排查,将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纳入本行业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中。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已查明的1178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组、街区以及建(构)筑物所有人、使用人、管护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政府的监管没有真空,防治工作不留死角: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责成建设项目业主切实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防灾措施建议,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全市2007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排查情况的报告
(市国土房管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余远牧副市长的指示,200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国土房管局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市40个区县 (自治县)和3个管委会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今年地质灾害发生基本情况
  今年全市地质灾害明显增多, 目前情况基本稳定。截至5月25日,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23起,出现地质灾害险情72起。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7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65.8万元。由于监测到位、处置及时,今年全市共紧急撤离人员 3878人,有119处地质灾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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