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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科技投入增加。企业科技投入和市、区两级财政对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投入实现稳步增长。

  --社会和谐发展。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四、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工作重点

  (一)提高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

  加大对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宣传与解读,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与扶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培训与交流,提高企业家的自主创新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使企业家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导者。

  (二)提高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改造传统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积极参与种苗业、对外特别是对台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及先进营销理念的引进消化吸收及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建立区域特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开发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充分挖掘农产品内在价值,丰富企业产品品种与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鼓励企业引进技术实现再创新

  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技术交流、技术交易和技术引进,密切跟踪我市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国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和检验检疫要求的变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向企业反馈可能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四)鼓励企业进行管理创新

  引导龙头企业强化管理创新观念,在管理中引入战略规划、战略研究与科学决策机制,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强化成本核算,构建资金监督体系,实行产品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与严格的品质保证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知识管理,建立激励员工参与知识共享的机制,关注创新和集体创造能力的培养。

  (五)努力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加强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金融机构介绍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银企合作提供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六)鼓励企业进行企业文化创新

  积极引导企业推动企业文化创新,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创新机制,在制度上实现企业文化与社会先进文化的接轨,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增强员工对企业发展的认同感、创新积极性,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素质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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