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政发〔2005〕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地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积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今年,我市有19个乡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标准,全市教育现代化乡镇比例达58%,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如东县人民政府等2个先进集体和叶沈良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教育现代化工程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先进为榜样,加大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力度,团结拼搏,攻坚克难,为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南通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