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增加经费投入,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各级地震、建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积极组织创作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教影视片和图书、挂图、展板等作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到社区活动中。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07年前,市和各县(市)均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六)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防震减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加大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当前要重点解决地震监测台网、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维护、地震部门办公条件改善等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督查有力。要坚持和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证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各级地震、建设、发展改革、规划、民政、卫生、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科学编制规划是防震减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把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市地震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民政、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抓紧编制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的内容。各县(市)也要尽快编制本地防震减灾规划,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地要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地震工作机构职责,充实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进一步把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做好工作。要注重地震工作队伍建设,调整人才结构,加强人才培养。要制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提高工作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