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上述目标,防震减灾必须逐步实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实行预测、预防、救助三位一体的灾害综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要坚持以城市为防御工作的重点,兼顾广大乡镇与农村,促进城乡、区域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要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从源头上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同时,要严格建设项目抗震设计审核把关,必须编制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把好抗震设计审查关;不需要编制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把好抗震设计审查关,确保项目设计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各级发展改革、地震、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抗震设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城市抗震设防基础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震灾预测和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编制国土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工程选址等提供科学依据。2010年前,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加大抗震加固配套经费投入,搞好抗震加固工作。对长江堤坝、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
(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要按照《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总体要求,加快全市数字化地震台网建设,全面完成 “江苏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南通部分项目建设,并做好连接周边、覆盖全市的技术合作工作,更大范围内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预防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到2010年,我市陆地和近海海域地震监控能力分别达到M1.5和M2.5级。到2020年,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力争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要重视震情监视工作,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地震部门要制订年度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地震分析预报研究和震情会商,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积极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级地震部门要根据中国地震局印发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确定地震群测群防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保证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的稳定。
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各类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各级地震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依法查处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为,确保地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