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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在环保执法过程中,我们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要求,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规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程》、《污染源现场检查规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规则》、《污染源限期治理监督管理规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排污费征收与减、缓、停征工作规程》等规定并遵照执行,使我们的执法行为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我局现有环保执法人员55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近几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完善信访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的通知》,对局长接待日制度、信访排查调处、信访处理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为便民、高效,进一步完善了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实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处污染纠纷。敞开广大群众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和投诉渠道,开通了12369环保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限时处理制度,一旦接到投诉,随时出人出车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市区内限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农村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从而及时化解了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监督
  我局非常重视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工作,经常向市人大、政协积极主动汇报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每年都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保工作进行视察,以争取市人大、政协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在连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活动中,市人大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声势浩大的环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整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些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对我市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了局长信箱和“12369”环保服务热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都能够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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