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漯环[2007]40号)


市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不断加大章制建设、执法监督等项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事务的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实行了《漯河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制度》,设立了环保行政服务大厅和政务公开专栏,制作了“漯河市环保局机关工作运行示意图”、“漯河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一览表”,编制了“环保政务公开手册”向社会发放,提供办事指南。
  二是制定了《漯河市环保局重大行政行为集体审议决定和通报制度》,重大事项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使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几年来,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了三个转变:由管理型机关向责任型机关转变;由注重实体,向实体与程序并重,实现依法行政转变;由缺少监督,向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转变。
  三是实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由38项缩减为11项。修定了环保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出台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如建设项目审批由过去的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15、7、3个工作日。信访处理必须7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备案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漯河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制度》,确保了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文件质量。对所有需要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主要审查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符合,是否符合文件制定技术要求,文件涉及几个部门执行的,各部门之间是否达成一致意见,新旧规范性文件是否矛盾等等。对已经实行的规范性文件,由于法律规定、实际情况等的变化,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定期进行清理,我局提出意见,市政府审定,并将修改或废止决定向社会公布。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将我局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