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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通政发〔2005〕54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快发展大企业(集团),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聚区域发展新优势,增强市区工贸经济综合实力,现就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要求,坚持以战略性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培育品牌、争取上市为手段,遵循“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决策、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不断改善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社会资本和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通过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大企业(集团)的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促进市区工贸经济持续领先发展。
  (二)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市区形成一批以年销售(营业)收入100亿元企业(集团)为龙头、50亿元企业(集团)为骨干、30亿元企业(集团)为支撑、10亿元企业(集团)为基础的大企业(集团)群体。到2007年形成销售(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集团)10家,其中50-100亿元的企业(集团)2家,超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1家;到2010年形成销售(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集团)15家,其中50-100亿元的企业(集团)4家,超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2家。

  二、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和政策措施
  (一)列入重点扶持范围的大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收入和上缴税金达到一定规模。2004年工业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超7亿元,商业企业(集团)营业收入超15亿元,且在全市范围内上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增长总体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2.已经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营业务突出;经营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领导和战略决策能力。
  3.企业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分年度的推进计划,已经实施和储备了一批新建或改扩建后劲项目,在市场开拓、科技进步、资本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定位准确,思路清晰,措施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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