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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调整的若干意见

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调整的若干意见
(通政发〔2005〕50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带动作用,现对加快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快主城区内化工企业向市开发区、产业园区搬迁,切实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拉长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进一步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带动作用,打造南通现代化城市的新形象。

  二、搬迁原则
  (一)搬迁调整与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原则。搬迁不是原企业的复制、翻板,不能是污染异地转移。应通过增量式搬迁、集聚式调整,促进企业良性、快速发展,做到搬大、搬强、搬安全、搬稳定。
  (二)有利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原则。搬迁企业要把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搬迁实现清洁生产工艺的改造、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和控制手段的提高,企业搬迁后要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三)企业集聚和产业集聚的选址原则。企业搬迁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全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相衔接。做好迁入区域产品配套和生产能力匹配,逐步形成完整的产品配套链、拉长特色产业链。化工企业搬迁原则上要集中进区、进园。
  (四)搬迁调整与做大做强相结合原则。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技术进步力度,努力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档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扩张性搬迁,以增量的投入带动存量的搬迁。
  (五)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部、省属企业和原市属企业由市相关部门负责搬迁协调,崇川区负责所属企业搬迁协调。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通过积极推进扩张性搬迁,激活工业发展的源动力。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要按照全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实行先建后搬,在市开发区加快化工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在2010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根据规模化经营需要,综合考虑我市水流风向、周边环境、交通运输等要素,宜整体搬迁到市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市开发区应根据规划需求、搬迁项目进度及投资强度等分期供地。
  对姚港化工区内装备落后、产品老化、污染严重、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其它企业,各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促其分别在2006-2010年底前搬出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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