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政局关于县区城市低保目标完成情况认定的报告
(漯民[2007]4号)
市政府目标办:
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部署,2006年上半年我市重点对全市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认真复核认定,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为19898户44121人,占非农业人口的7.1%;核减掉3821户676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6181户11060人;比原来增加2360户4293人。
1、确保资金到位。2006年,省下拨我市低保资金3178万元;市、县区投入低保资金1334.6万元。全市1-12月份发放城市低保金3241.7万元,其中,1-6月份按老标准发放低保金1357.1万元,月人均57元;7-12月份按新标准发放低保金1848万元,月人均72元。全市低保资金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2、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我市按时完成了城市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一是建立了城市低保长效工作机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06〕46号),使我市的城市低保工作迈向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轨道。二是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从7月1日起,市区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两县由每人每月117元提高到130元;月人均补差金额不低于70元。三是严格复核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各县区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成立低保民主评议小组,由民政、低保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低保户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民主评议制度。各乡镇、居委会都设立了长期固定公示栏。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做到了“五清”,即家庭人口清、收入状况清、致贫原因清、困难程度清、就业情况清。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和健康状况,对低保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A类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户,B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C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在分类管理基础上,实行定期审验制度,原则上A、B、C三类对象分别为1年、6个月、 3个月审验1次,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高有低的良性运转机制。五是加快城市低保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了民政部新开发的低保软件,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数据库。每个月及时将低保对象进出变化和补差标准调整情况录入数据库,实现了城市低保信息化管理。全市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力地保障了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