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2006年农民培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鲁农发电[2007]54号)
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农民培训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6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部级项目和省级项目。此前已经审计部门审计并有审计结论或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专项资金检查并有明确结果的,只汇总有关情况,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二、检查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检查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中央、省安排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了拨付、转帐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等。
2.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农民的补贴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