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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南通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南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宪政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教育,培养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2.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学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制度,按照不同的职位,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律培训方式和内容,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建立健全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3.加强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创新法制教育方式,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和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队伍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健全普法讲师团,积极发展法制宣传志愿者,形成群专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各级各类法制学校(培训中心)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巩固和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加强普法责任考核;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动态检查督促。健全律师、公证、仲裁、基层司法站(所)等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南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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