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畅通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
2.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注重运用法律规范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
3.高度重视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实施《
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合理地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反映的问题,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注重在法制轨道上解决矛盾。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治安防控水平。继续抓好治安重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和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巩固和保持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省先进”、“全国优秀”的领先位置,继续深化“平安南通”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使南通成为全省最安全的城市。
4.建立健全社会应急体系,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加快制定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以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