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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南通市电力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南通市电力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4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力工作形势严峻的实际,进一步提高电力工作组织程度,有效开展电力需求侧错峰管理,全市供用电秩序井然,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了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考核,市政府决定海门市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为2004年度南通市电力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以先进为榜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开创电力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4年度南通市电力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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