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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做好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强化部署,攻坚克难,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安县人民政府等19个先进集体和王月平等2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薄弱环节,关心弱势群体,一如既往地做好新增农村草危房的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安居乐业,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为构建和谐南通、推动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南通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9个)
  海安县人民政府
  通州市人民政府
  如皋市民政局
  如东县民政局
  海门市民政局
  启东市民政局
  崇川区民政局
  海安县西场镇人民政府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通州市先锋镇人民政府
  海门市三和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久隆镇人民政府
  港闸区陈桥乡人民政府
  开发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建设局
  二、先进个人(22名)
  海安县
  王月平    海安县民政局副局长
  丁广田    海安县海安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于俊卿    海安县财政局副科长
  如皋市
  陈万圣    如皋市财政局局长
  强汉林    如皋市民政局副局长
  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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