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艾滋病是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传染病。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出入境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艾滋病传播的风险随之增大,防治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根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4〕74号)及全国、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确保防治目标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坚决遏制和杜绝艾滋病在我市的传播。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建立“南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治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法制建设,规范防治行为,确保防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借鉴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要坚持以正面教育、疏导为主,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掌握预防知识和方法,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督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题栏目,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知识宣传,并定期免费播放或刊登有关公益广告。卫生部门要主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为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农业部门要配合卫生等部门编印适合农村的各类宣传材料,并结合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做到镇镇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各类高、中等学校教学计划,并落实教学课时向学生讲授;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对青少年着重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及无偿献血、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新生入学时,要向每位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籍学生和出国留学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并要求旅客集中的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教育材料,适时播放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音像作品。文化、工商部门要对娱乐服务场所加强管理,要求其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和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卫生宣传教育,鼓励和动员婚姻当事人主动进行婚前体检。公安、外经贸、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面向流动人员和出国劳务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