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破国家统一的分配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岗位聘用,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完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和途径,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贡献、绩效挂钩,建立起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自主、灵活、激励的分配机制。
对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应与原主管部门、挂靠单位脱钩,脱钩后不再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应创造条件转企改制,转企改制后实行企业工资制度。
三、相关事项与要求
1、要切实保障在职人员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提供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要兼顾统筹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除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外,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当在职人员通过搞活分配提高收入和发放福利时,要适当兼顾离退休人员的利益,使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也能随事业的发展有所增加。
3、要建立收入分配约束监督机制。单位内部分配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经集体谈判协商确定,通过推行集体聘用合同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监督。已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定的人员支出预算内,可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分配方法,报同级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后实施。
4、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根据各自的条件和特点逐步推进。要转变政府成本理念,政府财政要逐步由“花钱养人”转变为“花钱办事”,单位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创造效益来提高职工收入。要转变收入分配观念,使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他们的岗位、业绩和贡献紧密挂钩,激活各类人才的创新性,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着力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