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2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市园文局拟订的《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市园文局 二○○五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战略,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护管理质量,巩固绿化成果,创建生态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今年将对各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项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菊芳、市园文局局长张建庭任副组长,李济龙(市政府办公厅)、史玉芳(市文明办)、孙吉吉(市园文局)、施展(市财政局)、许建民(市建委)、宋德成(市行政执法局)、黄振荣(市城管办)、陈林(市城区绿化办)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区绿化办),负责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孙吉吉任办公室主任,李济龙、陈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
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分为A类和B类地区进行。A类地区是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之江度假区);B类地区是指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道路(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基础台帐资料情况及其他情况等6个方面。
1、道路(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40分)。
市城区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区主要道路绿地和主要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进行日常巡查,根据巡查结果和“双最”检查得分,并结合各区的自查情况评出道路(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季度得分,4个季度的平均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