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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信息产业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建设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总体要求,调动和整合我市信息化建设资源,建设覆盖全市行政机关的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实现政府服务“外网受理、内部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控”的办事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二)工作目标。2007年年底前完成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工作。
  1.建立全市行政机关统一的内部工作平台。内部工作平台面向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审批事项办理的工作平台。该平台构建于已建成的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软硬件基础之上,作为全市行政机关统一应用的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平台。平台建成后,全市各行政机关涉及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原则上都必须使用这个平台。
  2.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服务网站面向公众和企业,是受理申请人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的申报、查询和投诉的外网服务平台。该平台作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将把全市主要的审批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整合到一起,统一以这个平台为入口,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反馈、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功能,提供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民投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3.完成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实现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并实现市、区联网。
  (三)建设步骤。本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将分期分批进行。工程分为二期完成:一期工程包括已经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行政机关;二期工程包括尚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行政机关以及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在服务中心以外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开展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市政府成立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开展有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钟世坚
  常务副组长:邓群芳
  副组长:陈岸明(市政府)
      朱权伟(市纪委、监察局)
      李 力(市政府)
  成 员:邱 轼(市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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