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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信息产业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信息产业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府办〔2007〕3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信息产业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
平台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监察局 市信息产业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为加快建设我市行政机关公用审批平台系统,提升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该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进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公用审批平台系统是推进我市“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建成后,全市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将按照法定规范的审批流程在统一的平台上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系统对所有审批事项按五件(即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办件、联办件)和五个环节(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进行管理,并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在审批环节出现问题时可进行责任倒查并予追究,促进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加快做好办理工作,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二)建设公用审批平台是整合政府信息化建设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减少浪费的有效途径。目前,部分单位已建立了本部门的网站和内部管理系统,但由于建设标准不统一,数据交换困难,信息“孤岛”问题日益凸现,严重影响了部门之间的互通互联,阻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建设公用审批平台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前台审批系统、后台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整合,可实现整合信息资源,促进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并联审批,达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三)公用审批平台系统可以满足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需求。公用审批平台系统与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同步建设,政务服务网站面向公众和企业。该平台建成后,将实现不同行业、不同种类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监督、网上投诉等多项便利事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市监察局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每一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控,促进行政机关增强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及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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